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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3-12-17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陈淑娅)12月12日,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关情况。
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结合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差异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报请市政府对《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方案起草过程中,采取书面反馈、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多次征求了各县区及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并于2023年7月2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10部分内容,细化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更新了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明确了11个部门职责,调整了预警启动标准,完善了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预报预警更加科学、应急启动更加规范、联动范围更加聚焦、相关措施更加精准高效。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等11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决策。
实施精准差异化管控。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引导企业对标行业先进,主动提升环保绩效等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明确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等级。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分别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将重污染黄色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日AQI(即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或日AQI大于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日AQI大于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大于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日AQI大于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大于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规范减排清单编制要求。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组织制定“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设置保障类企业和重点工程清单。对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以及涉军、涉政类生产企业,纳入保障类企业管理。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保交楼及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扬尘源豁免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保障类企业和扬尘源豁免工程,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前提下,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增加安全生产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要及时提醒企业自觉在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坚决防止施行强制措施产生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预案体系。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直各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确保重污染天气得到妥善应对,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有效发挥,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权洪涛介绍,下一步,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解,严格预警分级标准、强化应急减排措施和责任落实,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