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荷泽市-中国菏泽市-菏泽新闻网 > 产经新闻 > 正文

宁夏:“守护消费”执法行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4万元

作者: 中国荷泽网 来源: 中国荷泽网 发表时间:2024-10-01

新华社银川9月23日电(记者任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通过开展为期6个月的“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消费侵权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4万元,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装饰装修、互联网平台等领域,通过线下检查和线上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自今年3月以来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1996家,开展宣传引导841次,曝光典型案例80件,其中“诉转案”19件,受理投诉举报67455件,查处违法案件307件,罚没款226万元。

比如,今年8月1日,宁夏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反映事项,对宁夏平罗县英尚母婴用品店星海北苑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以收取预付款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婴幼儿室内游泳服务,但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仅以口头告知方式约定具体内容、价款或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等。这是一起典型的商家未履行预付式消费经营义务案。

据宁夏市场监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预付式消费如今广泛应用在教育、健身、美容、餐饮等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商家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必须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具体服务内容等,规避双方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潜在违约风险。因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该店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服务却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宁夏还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责令整改网站38个,清理违法违规账号43个、互联网App305家、信息9500条,查处虚假广告17件,查处网络案件29起。

责任编辑:
中国荷泽网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