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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解思维” 化解信访积案

作者: 荷泽新闻网 来源: 荷泽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3-12-17

如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市立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这个“小切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民生,以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为突破口,构建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业务监督有机贯通,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各司其职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系,通过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上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优化路径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和公信力,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菏泽新解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攻坚化解信访积案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市委政法委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纳入全市政法平安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市各级政法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工作责任制,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责任到人,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真落实真见效。”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衍山说,市委政法委成立工作专班,深入10个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开展督导,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逐案研究、逐一定策,确保清仓见底、彻底化解,并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全市平安建设年终考评,以此充分调动政法各单位和各县区的积极性、主动性。

规范办理信访事项

“法治是定分止争的有力武器。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完善行之有效的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定轨’‘画框’,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解决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告诉记者。

2022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意见》等12部规范性文件,将不同类型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门别类,逐类制定办理规范,明确办理责任、答复责任、监督责任等,形成规范有序的“受理 答复”机制、依法高效的“导入 退出”机制、务实管用的“帮扶 监督”机制。在市县两级建设涉法涉诉信访答复专用场所,做到“白纸黑字”书面答复、“同步录像”记录答复。制定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工作规则,明确诉类和访类听证工作的原则、依据、范围以及开展形式,推动听证工作实质化、规范化。对重复访、越级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做深做细做实。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及投诉渠道,对没有实现实质性化解的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专题案件评查,综合各方力量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此外,我市通过制定完善意见性、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实现党内执法监督、法律监督、业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部门工作衔接、问题移交机制,实现政法系统与外部的协作配合、协同联动,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各政法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涉法涉诉信访立体化工作格局。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动真碰硬、纠正差错,倒逼执法司法水平的提升。

以“有解思维”解难题

因购买一处“小产权房”,赫某某一度陷入“房钱两空”的境地,也让他无奈走上了连续上访的道路。

2015年8月,赫某某与陈某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购买了陈某某于2011年购买宅基地自建的一处“小产权房”。2016年,该宗房产面临征收拆迁,赫某某与牡丹区住建局签署了《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然而,赫某某却因此成为被告。原来,杨某某系陈某某前妻,双方于2014年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所有财产归杨某某所有。2016年,杨某某以此为由诉至法院,经牡丹区法院、市法院先后审理,判决《房屋转让协议》无效,陈某某返还赫某某购房款及损失,陈某某一直未执行判决。自2021年4月起,赫某某连续多次上访,要求解决“房钱两空”的问题。

法院判决不存在过错,陈某某躲避且无可执行财产,如何妥善处理、实现定分止争,考验着工作专班的智慧,本着“事要解决”的目标,工作专班站在双方立场上,耐心讲法律、讲政策,细心讲道理、讲得失,最终促使赫某某与杨某某自愿签订“回迁房归属于赫某某,房屋增值部分归属于杨某某”的调解协议,赫某某得到回迁房产,杨某某获得房屋增值款,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这个历经7年、经过10余次诉讼的信访问题彻底化解。

“站稳群众立场,树立‘有解思维’,看似‘无解难题’才能实现事心双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姜东生认为,化解信访积案,要坚持以人为本,学会换位思考,只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综合采取思想疏导、依法处置、政策解读、救济救助等措施,解决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才能推动双方真正事心双解、息诉罢访。

“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不断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执法司法兼具力度温度,凝心聚力为群众解难题、办难事,让人民群众在一件件信访积案的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磊说。

通讯员 任仲建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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