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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小编 来源: 荷泽小编 发表时间:2023-12-17
自12月1日开始,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禁用“生鲜灯”。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日前,东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走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行动。
行动中,市场监管人员通过线上宣传引导、线下“串门”走访、现场发放宣传页等方式,普及新规,督促经营者使用合适规范的光源,诚信经营,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记者 彭传军 通讯员 朱殿立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