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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01-02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仝志华)2023年12月29日,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我市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以来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有力举措和显著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9个、恶势力团伙14个;提起公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5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57件248人;一审审结涉黑案件3件5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51件217人,判处罚金2885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9400万元;二审审结涉黑案件1件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162人,判处罚金1872万元。通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一大批黑恶犯罪依法得到严惩,行业秩序得到净化,弘扬了社会正气。在2022年度全省满意度测评中,我市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坚持各级党组织书记抓扫黑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高压严打信号持续释放。将涉黑恶问题线索摸排核查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县均开通举报电话、邮箱,定期发布公告征集线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紧盯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严打黑恶霸痞专项行动等,严厉打击“村霸”“欺行霸市”“软暴力”等涉黑恶犯罪。立足地域特点和案件实际,运用“指定管辖、提级侦办、专案经营、异地用警、多警种上案”等方式,全力打好扫黑除恶“菏泽战役”持久战。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先后打掉巨野李某某、牡丹区邓某某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恶犯罪组织。2023年侦办了单县“2·14”网络裸聊敲诈勒索案,打击涉网络新型黑恶犯罪取得了重大突破。
重大案件攻坚取得突破。聚焦上级督办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涉黑恶案件,政法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完善会商研判、指导调度、协调保障等机制,推进案件严格规范高效办理。如,对社会关注度高、犯罪性质恶劣的段某某涉黑案,朱某某恶势力集团、郭某某恶势力集团等重点涉恶案件的顺利办结,严厉打击了涉黑恶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公正,彰显了党委政府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决心。
“打伞破网”成效显著。纪委监委部门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涉黑恶案件“保护伞”集中彻查及“追溯倒查”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0起,处理1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行业领域治理深入推进。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十大行业领域整治、清源、净网、固基等专项行动,重点在涉黄涉赌、信息网络等领域开展系列集中整治。落实《政法机关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办法》,推动扫黑除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将“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作为整治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全市向行业领域制发“三书一函”350余件,均全部整改到位。2023年,市扫黑办组织实施教育、市场流通、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接收行业领域移交涉黑恶线索40余条;在农村,推进打击整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张贴公告3万余份,摸排打掉农村霸痞团伙6个。
浓厚宣传氛围不断营造。坚持媒体宣传、社会宣传、行业宣传齐头并进,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