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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01-15
□记者 孟欣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更是一个地方、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而这也成为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对此,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部分人大代表,聆听他们对我市营商环境的评价和建议。
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城市服务品牌
“聆听政府工作报告后,令人感到振奋和自豪,也坚定了我们天安建信集团继续扎根菏泽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在鲁西新区代表团驻地,市人大代表、山东天安建信实业集团董事长刘绍海告诉记者,“作为菏泽本土企业,在营商环境方面,我们期待能让企业切实体会到温度和效率,期待能有更多部门和领导到企业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刘绍海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力做活消费载体,实施城市商圈沃升行动,聚力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抓好城市更新,给集团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机遇。
市人大代表、山东菏泽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其晶在提交的关于“推进民营房企融资支持政策落地”的建议中表示,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治理涉企收费项目,公开政府下发的统一收费标准,杜绝乱查乱罚现象,让民营房企安心发展。
市人大代表耿巧丽也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吸引好的企业落地,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打牢城市的经济基础和人才的磁场效应,要打造全方位全周期的城市服务品牌,不断增强企业的满意度。
设立宣传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这是我市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也是全省第一部在市人代会上审议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改善全市的营商环境,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的营商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交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条例》通过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将步入依法治理的快车道。
市人大代表于海寅表示,由于各个领域、各个部门、每一个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营造者,因而只有上下纵横手携手、无缝隙、全员行动、形成合力,才能攻坚克难实现预期目标。因而,宣传贯彻即将实施的《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乃当务之急。
于海寅建议将2024年确定为《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年,并成立《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年工作协调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将步入依法治理的快车道。借此机遇,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改善政治生态,十分必要。”市人大代表于海寅在提交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整治招标投标领域乱象”的建议中表示。
市人大代表李伟提交的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议,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简化行政程序减少企业负担,建立健全诉讼仲裁机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手续流程,他表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在法治环境的保障下,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