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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实现再提升

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李艳粉)6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实现再提高。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61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2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90元。

今年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其中,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48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7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70元。

此外,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提高。一、二级和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8元、141元;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141元。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能否得到有效及时保障。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落实到位。

2019年-2023年,全市共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25亿元。其中,2019年7.16亿元、2020年10.27亿元、2021年12.99亿元、2022年14.06亿元、2023年15.77亿元,年均增幅21.82%。

落实本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政策,预计今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将增支19382万元。按照2021-2023年上级补助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年均比例72.48%测算,今年,市、县两级提标增支约5334万元。其中,市级较2023年需多安排预算支出742.76万元。

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6212.53万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支出,比上年增长9.83%。

加强资金监管,守好资金安全底线。市财政局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全覆盖、全链条监控。市财政局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调度,科学调度所需财政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局不断强化财经纪律监督检查,严肃整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守牢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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