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荷泽市-中国菏泽市-菏泽新闻网 > 社会新闻 > 正文

暑期不得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学科培训

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姜培军) 7月4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7月4日,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2024年暑假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规范日常培训行为。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办学许可证。

守牢安全工作底线,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在暑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件。

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夏令营”、家庭教师、高端家政、AI自习室、研学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规范收取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将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信息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各校外培训机构可积极探索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运营。

据了解,暑假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暑假校外培训专项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和谐教育生态。

责任编辑:
荷泽日报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