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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10-01
□记者 马敏静
“去年,我市优良天数230天(较2022年增加11天),优良率为63.0%,同比增加3.0%;NO_[2]平均浓度为2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持平;全市综合指数、PM_[2.5]、PM_[10]、NO_[2]、优良率等5个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一。”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利军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介绍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以及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等,并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据王利军介绍,今年我市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放在突出位置,划分春季聚焦PM_[10]、夏秋季聚焦臭氧、冬季聚焦PM_[2.5]和重污染天气三个阶段,按照细化目标、落实任务、督导帮扶、严格奖惩“四步工作法”,分阶段进行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成效显著。
今年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9,同比改善0.8%;PM_[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9%;PM_[10]平均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CO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3%;SO_[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0.0%;NO_[2]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7%,6个指标取得了持续改善;优良天数为106天,较去年同期持平。
突出抓好扬尘治理攻坚。针对春季我市PM_[10]浓度相对较高和扬尘问题多发等特点,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菏泽市2024年春季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分别对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等防治措施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到点、到位、到企、到人,做到管控措施科学、可操作,真正实现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突出抓好臭氧污染防控攻坚。
今年以来,天气高温少雨,为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菏泽市2024年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了预警启动标准;建立了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对6502家工业企业分类制定了应急管控措施,并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环保设施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1-3月份,先后启动橙色预警6次,达到了降频削峰效果。
1-6月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
市民对我市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工作情况比较感兴趣,但也相对陌生,7月9日,王利军对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我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流域面积12238平方公里,除黄河滩区内504平方公里属黄河流域外,其余属淮河流域。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省水环境治理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不断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期间,国家在我市重点河流共设置了8个国控断面,其中2021年我市8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7.5%,2022年及2023年、2024年1-6月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均达到了国家、省的考核要求。
近年来,我市高位推动、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按照系统治理工作思路,指导县区制定16条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实施“一河一策”,推行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工作制度,其中今年下达涉水重点工作121项,指导、督促县区有序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
强抓基础,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涉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同水务等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城乡涉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新建雨水管网20公里、污水管网20公里,总计1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占比达到80%。
突出抓好高氟高盐废水治理工作。实施源头管控,今年以来,封停深井12眼、压减水量56.66万立方米;积极推动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其中全市8家煤炭企业共计投资9.57亿元,建成日处理能力10.3万吨的高盐废水治理工程;同时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高污水处理厂氟化物管理标准,有效降低河流水质氟化物浓度。严格工业园区、涉水单位环境监管,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实行“一园一策”;对全市9个化工园区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累计发现问题45个,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同时不定期开展涉水环境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南四湖流域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共计检查68家企业,发现105个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6502家工业企业分类制定应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