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刘标 记者 胡德光)“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没想到当天申请,当天就收到了司法确认书。”这是日前发生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接待大厅的一幕。
聂某系某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其发现某不锈钢制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侵害了外观设计专利权,遂对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在聂某向法院咨询起诉立案过程中,了解到除了通过诉讼程序,还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最终,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达成了行政调解协议,并共同向开发区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请求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开发区法院立案审查后,于当日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该案是开发区法院践行多元调解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的有益尝试。通过“行政调解 司法确认”模式,不仅实现了行政执法的简便、快捷,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强化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有效衔接,促进了诉前调解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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