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近日,在牡丹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源头化解中心道交审判庭内,随着法槌的落下,一起道路交通纠纷案件直接从交警部门移交法庭,开始了司法诉讼流程。
牡丹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史通告诉记者:“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到我们道交一体化中心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马上可以到道交审判庭立案,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当事人在道交一体化中心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出口。”
近年来,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牡丹区创新实施“四源四进”工作机制,针对“警源”问题,围绕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众矛盾纠纷案件多、涉及部门多、调处难度大这一情况,牡丹区委政法委协调区法学会、法院、检察院、司法、交警、保险等各方力量,有机融合、一体化办公,创新推出矛盾纠纷化解“八+一”工作法,实现6大部门8项调处,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其中,牡丹区法院坚持“综合审判为主、专业审判为辅”职能定位,不断完善道交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创新“一个依托、二个前置、三项优化、四项举措”的“1234”工作新机制,促进道交纠纷公正高效化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交警对轻微人伤案件、小额财产案件进行行政调解时,针对当事人存在的是否应当赔偿、以何标准赔偿异议,法官提前介入到交警事故处理阶段,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解疑答惑,有效提升调解成功几率。同时,坚持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完善诉前调委托鉴定工作机制,加强鉴定时间节点监管,及时向当事人释明司法鉴定风险,引导当事人合理确定鉴定事项,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优化案件办理流程。
牡丹区交警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朱慧娟说:“道交审判团队的入驻,加快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同时也为事故民警处理案件提供了业务支撑,提升了案件处理速度,进一步及时化解驾驶人的矛盾纠纷。”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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