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胡德光) 近日,巨野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被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1995年11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购买巨野县某小区一处房屋。2022年9月11日,二被告向原告张某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2023年12月5日,被告李某某与其女儿李某签订房屋赠予合同,将上述房屋赠予其女儿,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某诉至法院,申请查封李某名下房屋,请求撤销被告李某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赠予合同,确认该赠予行为无效。另查明,张某某和李某某、王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已经生效且已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到庭后,张某某要求被告尽快还钱,如不能还款,则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签订的赠予合同,李某某则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用房屋贷款后再偿还借款。眼看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反复组织调解,仔细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以真实案例为依据,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规定。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态度均有所松动,开始探讨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还款方案。
还款方案达成后,承办法官多次督促被告及时履行,最终李某某、王某某将借款及利息全额支付给张某某,张某某也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表示,在经济活动中,债务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履行债务。任何试图通过无偿转让或其他方式逃避债务的行为,不仅损害债权人利益,也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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