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张岩 记者 彭传军)近日,东明县焦园乡“一站式”矛调中心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因粮食买卖引起的诉讼案件,至此这起长达9年的民间欠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件起因是在2015年秋季。焦园乡徐夹堤村原告丁某将23000斤玉米卖给被告黄某,当时黄某以资金不足为由,等粮食出售周转后再支付给丁某玉米款。此后,丁某不断催要,但黄某却表示将上述欠款转为借款后就给付清,丁某也表示同意。于是2018年3月23日,黄某给丁某出具了一张借款17500元的凭证。此后,丁某不断向黄某催要欠款,但黄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关系陷入僵局。2024年10月28日,丁某将黄某诉至东明县人民法院。
焦园乡“一站式”矛调中心收到东明县法院推送的信息后,立即组织平安法治办、司法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经调查,被告黄某现欠外债100余万元,已无能力偿还丁某玉米款。为寻求突破点,调解员主动联系到了黄某的儿子,并向其充分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明了拒不支付欠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黄某儿子表示愿意按分期付款的方式替父亲偿还债务。
2024年11月27日,乡矛调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乡调解室“面对面”调解。经协商,最终双方就每年分期付款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等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当天,在收到黄某儿子支付的首笔钱款后,丁某随即向东明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今年以来,焦园乡不断加强“一站式”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6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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