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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正义 能动解民忧

作者: 荷泽小编 来源: 荷泽小编 发表时间:2023-12-17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周子凯)近日,成武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一次性履行了给付义务。

被告成武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6年从原告李某某处购进木材若干,当时未结清货款,但是向原告李某某出具了收据并加盖公司印章。后原告李某某经多次催要,被告成武某公司拒绝支付。原告李某某遂以买卖合同为由,将被告成武某公司提起诉讼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在认真阅卷后认为该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标的不大,具备调解的可能性。为了让当事人能够和解并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成武某公司。被告成武某公司虽然辩称,其已经向原告李某某结清货款。承办法官告知被告,被告如认为已经将案涉货款给付了原告,应举证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就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届时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对企业经营会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原告李某某表示,鉴于被告成武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可以在诉讼标的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让步。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被告成武某公司一次性将货款给付原告李某某。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成武法院负责同志表示,庭前调解,一次性履行,既提高了诉讼效率,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后,成武法院将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努力让更多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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