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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3-12-17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刘永霞)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全县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近日,鄄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门市、生鲜果蔬门店等经营场所检查,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户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
通过现场宣传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提醒告诫书等方式,该局向广大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和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
下一步,鄄城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及宣传力度,督促经营者自觉拆除或更换符合要求的光照设备,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消费者如发现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