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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法院判决一起合同纠纷案

作者: 荷泽小编 来源: 荷泽小编 发表时间:2023-12-17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陈忠霞)近日,巨野法院判决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签订《房屋交款协议》,约定二被告将位于巨野县某小区的房屋及储藏室出售给张某,并对购房款及过户事宜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张某支付购房款295800元。后来,张某在办理过户中受阻,得知案涉房屋在出售之前已经被法院查封,且已进入询价拍卖程序。房屋无法实现过户,张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两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回购房款295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交款协议》是在案涉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之后签订的。张某与王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交款协议》中约定“甲方(王某、李某)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张某)办理该房屋的转名过户手续”,依据有关规定,涉案房产被查封,存在合同履行不能的障碍,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予准许原告要求解除与王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交款协议》。

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交款协议》;由被告王某、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张某购房款29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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