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河奔腾而过的东明,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正合力奏响一曲激昂奋进的时代乐章,描绘出一幅绚丽多姿的法治新画卷。东明县司法局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与动力。
党建引领 锻造司法铁军
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东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同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锻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2021年8月,刘同军调任东明县司法局工作。上任伊始,他便迅速投入到细致的调研工作中,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紧接着,一场以“铸忠诚、勇担当,创一流、展形象”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东明县司法局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通过“法治先锋”大讲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刘同军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红色引擎。他带领党组一班人,精心打造了“争当排头兵,法治做先锋”党建品牌,成为各项工作的灵魂旗帜。在其带动下,各个党支部也纷纷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纪律能守”的“五能干部”迅速成长,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司法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政治保障。
同时,东明县司法局将“行政能力提升年”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工程,从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四个维度”全面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百日行动,率先设立10家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延伸监督触角;首创了“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组织开展监督活动120场次;开展“点单式”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2场次,累计培训15000余人次,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伴随式”执法监督典型经验被《中国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东明县实施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东明样板”典型经验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宣传推广。
普法润民 播撒法治种子
在黄河入鲁第一县东明,法治的力量如同一股蓬勃的春潮,推动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而“沿着黄河去普法”系列活动的开展,更是春风化雨般滋润着这片土地,让法治的种子在黄河岸边生根发芽。
自“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东明县司法局积极作为,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探索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普法依法治理之路。2022年3月,随着“沿着黄河去普法”活动拉开帷幕,东明县司法局迅速行动,一场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在黄河岸边依次展开,志愿者们沿着黄河岸边,走进一个个村庄、社区,将法治的阳光洒向每一个家庭。2023年11月,圆满承办了全省“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巡演活动暨东明县“沿着黄河去普法”第111站,“法润齐鲁扬正气,让依法治省谱新篇”成为共识。
安全与法治同行,守护万家灯火。2024年11月12日,东明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长兴集乡,针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开展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方式为群众筑牢安全防线;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东明县司法局通过发放资料、讲解法规等多种形式,让宪法精神根植人心;12月31日,民法典文化广场上的交通安全普法活动,为新的一年出行安全敲响警钟……
一组组数据,见证着普法的坚实步伐。“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暨“沿着黄河去普法”活动高达360场,二十余万名群众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律师入企30余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50余场“法援惠民生”活动,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村居法律顾问活跃在基层,400余场法治讲座、5000余人次法律咨询,奏响基层治理的和谐乐章。此外,全县408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彰显着东明县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东明县司法局四次做客山东电视台,做客菏泽市《权威访谈》大型融媒体直播栏目,发出东明法治建设好声音;县民法典文化广场和黄河法治文化广场获评“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县司法局被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给予集体嘉奖;聚力打造“沿着黄河去普法”东明样板,典型做法被新华社客户端报道,被省委政法委《今日政法》刊发;县委依法治县办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这是东明县首次获此殊荣。
“黄河礼遇”调解 守护黄河安澜
近年来,东明县司法局积极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以人民调解为切入点,创新打造“黄河礼遇”调解品牌,为黄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4月25日,东明县菜园集镇村民徐某,将镇政府在人居环境提升中栽培的绿植拔掉,破坏了村台生态环境。鲲鹏新村警务室接到某绿化公司报案后,立即向鲲鹏新村“黄河礼遇”调解室发出联合化解纠纷的邀请。
这起纠纷虽看似“小事”,却反映出部分村民生态和法治意识欠缺,若不妥善处理,可能引发不良后果。在调委会工作人员和民警的多次沟通下,双方坐到了“黄河礼遇”调解室的谈判桌前。绿化公司要求徐某公开道歉、出具保证书、赔偿经济损失。而徐某固执地认为在自家门口空地上种菜没有错,双方陷入激烈的争执之中。
面对徐某的抵触,调解员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环境侵权的条款,清晰地阐释了其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徐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公开道歉,承诺赔偿损失,还表示将以身作则,监督和制止其他破坏环境的行为。这场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双方的矛盾,更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普法一方”的效果。
这是东明县聚力推进沿黄调解一体化行动,精心打造“黄河礼遇”调解工作品牌的一个缩影。目前,东明县在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以及24个村台布局40个“黄河礼遇”调解工作室,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3批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00余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东明县还积极与河南省的濮阳、长垣和我市牡丹区、曹县,共建“人民调解区域圈”“司法协作圈”,构建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人民调解网络,成功承办省沿黄地区9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解工作一体化行动现场观摩推进会,东明县作了典型发言。
东明县司法局通过扎实的普法工作和创新的调解品牌建设,为黄河岸边的法治建设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黄河礼遇”调解室经验做法被人民网宣传报道;“协同式”法治督察全覆盖经验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广;辖下的陆圈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县司法局连续四年被授予“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高质量发展考核“功勋单位”。今后,他们将继续秉持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探索创新,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让法治之光在黄河岸边持续闪耀。
文/图 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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