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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新闻网 来源: 荷泽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4-09-30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刘厚珉) 近日,单县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救助他人的社区矫正对象于某书面表扬一次,并向其送达了社区矫正表扬决定书,激励于某更好表现,争取更大进步。
这是单县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出的首例社区矫正表扬决定书。
5月31日晚,单县东关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女孩离家出走,经多方查询,发现其在东舜河公园南岸。在亲属疏导劝说时,女孩情绪激动,跳入湖水中。路过的于某第一时间跳入湖中,配合后续施救的民警及其亲属将女孩救至岸上,女孩并无大碍。随后,被救女孩亲属向民警和于某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单县司法局在对于某给予表扬决定中认为,于某见义勇为的事迹在社区矫正对象中起到了模范作用,是单县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成效的一个佐证。
据悉,于某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在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下,认真接受教育学习,积极修复社会关系,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彰显了社会责任感,弘扬了传统美德,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是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