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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癌”患者每人发放1万元救助金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可提出救…

作者: 荷泽新闻网 来源: 荷泽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许志浩) 9月19日,鄄城县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鄄城县妇联主要负责人介绍了鄄城县2024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相关负责人就记者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为全力做好本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鄄城县妇联专门组织召开了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工作培训会,对全县17个镇街妇联主席进行了专门培训。为扩大项目的知晓率及影响力,鄄城县妇联通过入户走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政策,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结合,明确摸排对象,规范摸排流程,真正做到摸清底数,为2024年度救助工作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支撑。根据摸底汇总,今年共申报19名“两癌”患病妇女,根据上级妇联统筹最终确定拟救助名单。

据介绍,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是全国妇联实施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对象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员(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且未接受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的城乡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申报需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镇、村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级妇联。

而县级妇联则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县级妇联、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

市级妇联收集汇总县级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申报名单、人数以及信息核实情况,对各地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将本地区“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和“两癌”救助申报人数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妇联发展部。

下一步,鄄城县妇联将积极争取资源,规范救助程序,将这项惠及城乡妇女的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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