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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3-12-17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春雨)11月9日,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日照市、菏泽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的公示》,拟将我市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建议城市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据悉,2021年11月,菏泽市被批准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近期,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菏泽市开展了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省级评审工作,拟将菏泽市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建议城市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作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我市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近年以来,全市上下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战略,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巩固夯实食品安全各道防线,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