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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新闻网 来源: 荷泽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4-05-25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期至少有13家银行响应新“国九条”要求,纷纷透露了中期分红意向。分红频次的增加,有利于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增强投资信心。
业内受访人士表示,分红频次的提升,大概率不会影响全年分红比例,行业分红比例仍将保持相对稳定。究其缘由,盈利能力与资本补充承压、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持银行估值稳定等均是重要考量。展望未来,借鉴国际经验,优化分红机制,增加与外部经济情况、银行自身经营变化和资本规划等挂钩的分红比例弹性,将是一项重要课题。
13家银行意向中期分红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九条”),在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部分提出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要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紧随其后,多家国有大行纷纷响应新“国九条”要求,明确中期分红方案,不少城商行同样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有关事项。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13家银行透露了中期分红的意向,包括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行,以及兰州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沪农商行、紫金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浙商银行等。
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明确了中期分红派息的分配比例,即股息总额占当期归母净利润或股东税后利润的比重不超过30%。其余审议通过中期分红安排议案的银行如沪农商行、紫金银行,则暂未明确分配比例,但分配额上限均为不超过当期归母净利润。
民生证券研报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上市银行现金分红比例持续稳定在30%附近,2023年银行板块现金分红比例为30.9%。从国有大行的情况来看,最近五年现金分红比例几乎与行业大势一致,维持在30%左右。其中,建设银行2020年、2021年和2023年的分红比例达到了30.1%,交通银行则在2019年达到过30.3%的分红水平。
多位受访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不少上市银行将增加分红频率,但中短期看分红比例预计仍会保持稳定不变,难现明显提升或下降。
多因素制约分红比例变动
此前,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生柳荣在2023年业绩会上透露了利润分配的决策因素,包括股东意愿、资本补充、监管要求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等。
事实上,资本充足率要求对利润分红的影响已有所凸显。建设银行曾于今年年初修订公司章程,对比修订前后条款,该行在最新公司章程中增加了“银行制定审慎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满足银行当前及此后合理阶段内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同时应充分考虑银行的发展需求。”
近日,上海银行董事会秘书李晓红在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也表示:“我行过去两年资本充足的管控较为有效,也为实施中期分红提供了有力支撑。”
某大行的一位资深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盈利水平和资本充足率是影响银行当期分红比例的重要决定因素。近年来,银行净息差持续下行,盈利能力承压,多数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都比较紧缺,且股价“破净”成潮,因此在资本市场上公开再融资难度较大,外源式补充资本的渠道有限。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分红比例并不现实。
5月14日,安永发布的《中国上市银行2023年回顾及未来展望》显示,2023年末,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5.8%,与2022年末持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9%,较2022年末减少了0.08个百分点。与2022年同期相比,各类别上市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水平出现分化,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出现下降,城商行和农商行则有所上升。此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不低于16%,将进一步增加已纳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工、农、建、中、交五大行的资本补充需求和压力。
同时,从监管引导看,财政部2020年12月印发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将“分红上缴比例”纳入经营效益的考核指标中,只要被考核银行的分红率(分红金额/归母净利润)达到30%即可获得7分满分,低于30%的则按照实际分红率占30%的比例计算分数。
此外,尽管盈利水平和资本补充承压,但银行中短期内降低分红比例亦有多重顾虑。浙商证券研报称,减少银行分红以提升利润留存率,这可能会影响中小股东的收益水平,从而进一步压低银行估值,导致银行外源式融资的难度进一步上升。
优化分红机制成关切重点
尽管如此,提高分红频次仍被普遍看作有利于为投资者带来更为可靠的正向收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增强投资信心。
民生证券研报就表示,分红频率的提升,有利于投资者更早享受到公司发展的红利,资金安排也更灵活,同时利于提振市场信心。
长江证券研报还表示,中期分红能够在2024年内实际发放,相当于年内到账1次上年度股息和1次本年度中期股息,可以拉升短期的股息率,这对部分持有高股息策略的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进入银行股板块。
实际上,境外银行多采用每半年或每季度分红1次的频率,而我国境内上市银行此前普遍每年只分红1次,分红频率相对偏低。尽管此前不少银行早就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写入公司章程,但近年来仍鲜有案例落地。
究其原因,一位曾从事过上市银行董事会日常工作的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从银行内部的决策机制看,决定一次分红的程序成本非常高,包括从分红议案的起草准备,到股东大会的通过,再到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向托管行发出交易指令并支付相关费用等(如果在H股上市,还涉及购汇等)。后续如果增加分红频率,相关流程机制还需捋顺简化,才能提升上市公司分红的便利程度。
对于后续分红机制的优化,分红比例弹性成为一项重点关切。“我国上市银行的分红比例弹性不大,多年保持稳定的分红比例。这一方面的好处,是为股东保障了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另一方面,缺乏根据业绩变化情况调整分红比例的灵活性。”上述大行人士称,相比之下,欧美银行分红比例的弹性较大。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有的国际大行连续两三年零分红,后期随着业绩好转分红比例又提高到了70%左右。
兴业研究也认为,采取不同的分红策略时,需要把握好股东利益与监管要求、短期与长期发展之间的平衡。从全球主要地区银行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来看,我国国有大行与A股上市股份制银行的分红比例相对稳定,近年来与美洲银行水平相当,但不及欧洲及其他地区银行水平。相较于我国上市银行相对稳定的现金分红比例,境外银行往往会根据外部的经济情况、银行自身经营的利润情况和资本规划等变量,灵活调整自身的现金分红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