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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全力打通异地就医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01-26

□记者 武霈

异地就医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促进医保服务便利共享,提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便利度,菏泽市医保局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一系列异地就医服务便民措施。通过精简流程、服务提质、宣传普及,切实优化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持续推进异地就医便民化建设,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

优化流程,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我市将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作为医保领域民生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全力流程简化疏“堵点”,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和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将异地就医人员简化整合为2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办理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需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同时,实行“省内就医免备案”政策,省内跨市临时就医不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备案,可直接去定点医院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的就医费用可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如参保人省外就医,则需要联系医保部门进行备案。

拓宽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渠道

我市实行多渠道线上自助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菏泽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手机视频办医保”等线上办理。“菏泽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的异地备案,我市已开通自助备案功能,申请备案后,无需审核,即时生效。

延伸异地就医线下服务

在各县区医保经办大厅实行备案的基础上,依托医疗机构及镇街医保服务站(点)将经办服务前移。实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工报销材料受理等业务一站式申办、一站式享受待遇,实现“零跑腿”办理。

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调整待遇标准,惠及更多群众

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到省外其他统筹区就医的,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实行“跨省急诊就医,视同已备案”政策,我市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期间,突发急、危重疾病在跨省医疗机构住院或急诊观察的,虽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在出院时按照政策直接在医院结算相关住院、门诊医疗费用。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已经实现跨省联网结算。我市参保人员备案后,去省外已开通门慢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可在医院即时结算。

按照“应开必开、愿开尽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及时将本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现动态“全覆盖”,积极推进处方流转平台异地场景应用,依托省内异地电子处方流转,推进符合条件的“双通道”药店开通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我市调整异地就医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首先自负比例不再区分省内和省外,统一调整为10%。

开通多种线上咨询渠道

参保群众可以通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热线进行异地就医业务咨询、信息查询和帮办代办服务,利用“菏泽医保”微信公众号、“菏泽医保”微信小程序、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手机视频办医保”等线上平台咨询异地就医热点问题,了解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待遇政策等,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自助查询途径。

提升参保人异地就医服务体验

指导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开展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做好异地联网结算、就医指导等服务。在导诊台、挂号处等醒目位置张贴异地就医宣传材料,设立异地就医结算专窗,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异地就医结算标识,引导参保人员顺利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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