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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这3人被终生禁驾

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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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陈淑娅) 2月28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菏泽交警通报2月份“五大曝光”情况,涉及终生禁驾人员、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等信息。

此次通报的终生禁驾人员共涉及三人,分别为陈显峰,准驾车型C1,驾龄2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终生禁驾;蒋方瑞,准驾车型B2,驾龄11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终生禁驾;陈国强,准驾车型C1,驾龄2年,因饮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终生禁驾。

事故多发路段共涉及四处,分别为:菏泽市牡丹区黄河广福大街至黄河康庄路段施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开发区纬四路与西大渠路交叉路口处为事故多发路段;高新区昆明路铁路桥为事故多发路段;定陶区范蠡与希望路口东南角为事故多发路段。交警部门提醒,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菏泽凯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良尚运输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鲁RQ4968、鲁RR1597、鲁RL5210、鲁RN9367、鲁RN8771、鲁RL2488、鲁RK2322、鲁RM0911、鲁RL6020、鲁RM6676共10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2月发生两起交通事故。2023年12月16日7时40分许,袁某辉驾驶鲁RN***7号小型轿车沿淮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淮河路玉皇化工北门处掉头时,与同向行驶的李某闯驾驶的鲁R2***N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损坏。经查,当事人袁某辉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规定,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月3日8时17分,曹某伟驾驶冀D**C65小型轿车,在定陶区兴华路西外环路口与董某生驾驶鲁R3**96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及路外树木损坏。经查,当事人曹某伟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规定,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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