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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骑电车横穿马路被撞担全责

作者: 中国荷泽网 来源: 中国荷泽网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陈淑娅) 6月21日,菏泽交警对6月份终生禁驾人员、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等“五大曝光”情况予以通报。

此次通报的终生禁驾人员共3人。薛洪金,男,42岁,准驾车型B2,驾龄14年,因肇事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终生禁驾;王辉辉,男,30岁,准驾车型A2,驾龄12年,因肇事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终生禁驾;王照祥,男,28岁,准驾车型C1,驾龄8年,因肇事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终生禁驾。

事故多发路段新增4处。其中,市大学路(牡丹路至解放大街北侧)因车道施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其他三处为市长江路与上海路交叉口、濮新高速东约500米327国道与村道交界处、定陶区人民路南王店段沈庄行政村张庄十字路口。交警部门提醒,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菏泽晨曦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圣世运输有限公司、菏泽紫东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鲁RM9229、鲁RT7391、鲁RJ8025、鲁RQ5794、鲁RS0480、鲁RQ4436、鲁RP6268、鲁RP8552、鲁RN3268、鲁RL7999、鲁RM9025共11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被交警部门通报。

此次通报的典型事故案例为,5月17日12时47分许,高某霖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巨野县光明路与麒麟大道路口北时,与常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致使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常某受伤。经交警部门勘察,常某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路导向行驶、横穿马路等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常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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