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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辆“百吨王”被交警“团灭”

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陈淑娅) 大货车是不少人的“谋生工具”,部分驾驶人也会为了多赚一点选择“多拉快跑”。但是赚钱生存的前提是保障自身安全,而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车辆不仅加重车辆自身零部件损耗,对其他车辆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近日,菏泽交警查获“百吨王”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

7月27日20时4分许,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沿G518国道杨集路段巡逻时,发现三辆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不时有煤矸石从车上掉落,存在超载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货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将三辆货车引导至单县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

经检测,三辆货车载物分别63.76吨、61.98吨、62.71吨,均已经超过总质量50%以上,属于超载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了解,三辆货车于7月26日4时左右在单县张集镇进行了装车,装好煤矸石后于27日19时左右分别由驾驶员胡某峰、晁某东、徐某桂驾驶车辆从张集出发去曹县送货,驾驶员明知车辆严重超载,但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晚饭时间没有交警查车,没想到行驶至G518国道杨集西附近时被巡逻的交警查获。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对驾驶人胡某峰、晁某东、徐某桂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部分转运。

8月13日,巨野交警大队大义中队在S242省道大义超限站开展检查时,成功拦截并查处了五辆严重超载的货车。这些货车,俗称“百吨王”,每辆车的实际载重均远超其核定载质量,最高者甚至超过了核定载重的两倍之多。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隐藏的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菏泽交警对“百吨王”严厉整治,依法严惩,同时也希望驾驶人及各货运企业都必须重视从源头上杜绝超载,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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