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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非法取水 擅自取用必罚

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11-08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周登亮 苏珊)A公司系某别墅区物业服务公司。近日,某水务局以A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2万元。A公司就此诉至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其称案涉取水井非A公司所有,A公司也从未使用该取水井,A公司不应作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某水务局认定违法主体错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应予以撤销。

经法院审理查明,某水务局接到市12345转办单,反映物业公司私自在小区公共区域打井,违规使用地下水源,后来某水务局立案调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小区一地下取水井正在用于小区景观水补水,未安装计量设施,并且打井取水行为未经许可。次日,A公司工作人员对该井进行了回填封井。经查,某水务局提交的视听资料及A公司工作人员的询问笔录载明的内容,能够印证A公司使用案涉取水井用于景观水补水,A公司的主张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判决驳回A公司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水资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连接生态系统的纽带,对生物和人类的生存具有重要作用,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水资源在生产生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对于维持生命、调节气候、支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会对水资源造成污染,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引发地面沉降、破坏水土维持,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大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珍惜并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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