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姜培军) 10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条件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这里所说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为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龄在16—24岁的青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需自主申请,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参保单位可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zrsj.heze.gov.cn/)→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确认经大数据比对后推送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信息。企业也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主提交申请进行线下办理。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hezeshi.com/shehuixinwen/7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