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根据地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在革命战争年代,老根据地人民长期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匪帮、封建地主的残酷压迫进行斗争,贡献最大,牺牲和受到的摧残也最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积极生产,部分地区已经恢复,有的地区甚至超过战前水平,但大部分老根据地因遭受战争创伤太重,且交通不便,生产恢复很慢,人民生活极为困难。为了促进老根据地的发展,1952年1月28日,周恩来总理署名发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对恢复和发展老根据地的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各项事业作出了安排部署。
按照政务院《指示》和1952年7月平原省人民政府召开的第一次老根据地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精神,1952年12月中旬,曹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了老根据地人民代表大会。会上讨论通过了《曹县老根据地建设纲要》。
《纲要》共分经济建设、政权建设、文教卫生和优抚救济4个方面。其中在经济建设中提出“全面恢复与发展农副业和手工业生产,提高老根据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1953年农业收入比今年增加30%,1954年增加50%,1955年增加100%。”在加强老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中提出“加强与人代会代表的联系,认真处理人民的来信提案,以千百条线索加强与老根据地人民联系,密切政民关系,坚决克服各级人民政府的官僚主义,严惩贪污浪费,巩固三反成果及人民民主专政。”在文教卫生工作中提出“加强群众性的卫生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证群众的身体健康,以保证经济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加强老根据地的优抚救济工作中提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颁布的优抚条例,对极端贫苦的烈军属,按上级规定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对缺牲口农具者,一般情况采取贷款解决,个别特殊情况由政府加以照顾,酌情解决全部或一部分。”
《纲要》实施后,曹县人民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纲要》提出的规划措施,不断加强经济、政权等方面的建设,有力推动了地方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
菏泽市档案馆 曹县档案馆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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