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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3-12-17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亚楠 通讯员 彭健)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单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执法人员重点加强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门市、生鲜果蔬门店等经营场所检查,对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登记造册,一律停用。同时,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户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及时整改。
据了解,“生鲜灯”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是商超、菜市场、生鲜门店里常见的营销手段。例如,在日光灯下,猪肉显得干瘪、暗沉,切换到“生鲜灯”下则变得红润、鲜亮,进而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判断。
此外,单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通过发放宣传单、发布提醒告诫书等方式宣传禁用“生鲜灯”的规章制度,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选择合规的照明灯具,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