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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路段事故多发,行经请注意安全

作者: 荷泽新闻网 来源: 荷泽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陈淑娅) 7月16日,菏泽交警通报7月份“五大曝光”情况,集中曝光了终生禁驾人员、车辆及高危风险企业名单、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我市最新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3人,均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中,陈国乐,准驾车型C1,驾龄7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终生禁驾;马永真,准驾车型C1,驾龄13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终生禁驾;许之雷,准驾车型B2,驾龄13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终生禁驾。

本次通报的事故多发路段共4处。其中因近期强降雨天气较多,市牡丹路、西安路易出现积水路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市人民路万福酒店十字路口、杨店桥北集市非机动车和行人穿行马路、定陶区万福路游集十字路口等为事故多发路段。交警部门提醒,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本次曝光的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菏泽市泰捷物流有限公司等30家。另外,7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交警部门通报两起典型事故案例。王某波驾驶小型客车在牡丹区小留镇张韵超市门前,与高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王某波、刘某伟(乘坐人)未系安全带,发生碰撞时被抛离座位导致两人脸部和颈部不同程度擦伤、受伤,车辆损坏。经调查,王某波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王某波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高某无责任,当事人刘某伟无责任。

师某伟驾驶白色小轿车自西向东行驶至牡丹区高庄镇蔺口桥时,与自南向北行驶、晁某宾驾驶的黑色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又撞上路边停放的小轿车,致三车辆受损。经调查,师某伟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晁某宾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师某伟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晁某宾负次要责任,当事人刘某涛无责任。晁某宾、师某伟均系安全带,事故中无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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