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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来了

作者: 荷泽新闻网 来源: 荷泽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武霈) 今年9月份,菏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全面启动,为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日前医保部门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解读。

2024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我市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2024年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集中缴费期后缴费的,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参保居民正常缴纳居民医保费可享受下列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5%,年度累计支付限额200元。

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5%,一个医疗年度内“两病”中的一个病种封顶线为300元,“两病”合并及使用胰岛素的封顶线为600元。

门诊慢性病待遇。甲类门诊慢特病31种,起付线300元(基层公立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年封顶线按病种不同设置1500元、4000元;乙类门诊慢特病30种,起付线300元(严重精神障碍、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血友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尿毒症透析、血友病、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75%),按病种不同年封顶线分别为0.5万元、1万元、5万元、15万元。

住院待遇。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0%;公立基层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00元,第二次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为130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3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年封顶线为4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5000元,各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生育限额补助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育龄妇女合法生育的,可享受生育限额补助,具体标准为一孩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二孩顺产1500元、难产1700元、剖宫产2000元;三孩及以上顺产3000元、难产3200元、剖宫产3500元。因怀孕或生育引发的疾病按住院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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