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日报》消息 近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全力破解部分企业尚未建立机制或有机制不运行、员工知晓度参与度低、奖励未实际兑现、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等突出问题,严防企业“纸面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内部循环”、落实不到一线员工等问题。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负责统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部门分别负责本级安全管理企业,确保企业应建尽建、机制高效运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将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情形梳理准确,全部纳入报告范围。
(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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