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荷泽市-中国菏泽市-菏泽新闻网 > 县区新闻 > 正文
作者: 荷泽日报 来源: 荷泽日报 发表时间:2024-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姜培军) 7月30日,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曹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
曹县青岗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张照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23年底,张照来在具体负责镇环保工作期间,针对崔庄自然村村民孙某的养殖场违规排放污水的情况,仅下达整改通知书,在该养殖场未按时整改的情况下,没有依规予以处理,致使该养殖场周边沟渠至2024年1月仍存在被污染的水体,其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6月,张照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曹县侯集回族镇三联行政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刘道才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刘道才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套取三联行政村刘尧自然村东队集体土地租金,其中5232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其还存在账目收支未按要求张贴公示,侵犯群众知情权;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违反了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2024年6月,刘道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曹县青堌集镇邓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见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及申请民政临时救助金问题。高见在任邓庄行政村村委会委员、会计期间,于2010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其父亲、妻子两人违规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金9370元;于2020年9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申请民政临时救助金800元,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24年4月,高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走形式、不作为,有的在集体“三资”管理中贪污侵占、虚假公开,有的在低保、民政救助金申请发放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能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作风”的工作职责,深入整治行业领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实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