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敬请关注。
政策吹风会开始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加快推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为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我们召开这次政策例行吹风会,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尚伟先生;市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心副科长洪萍女士;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董丽娜女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王树磊先生;解读《若干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驻菏新闻机构、市各媒体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朋友。
主持人
现在,首先请张尚伟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张尚伟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去年12月,市政府出台《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菏政办发〔2024〕10号)。下面,我首先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文件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提出了“突出发展建筑业,优化市场环境,提升监管效能,着力培育龙头企业,拓展行业新业态,研发应用新技术,创新组织新模式,塑造‘菏泽建设’品牌,打造新的支柱产业”的总体要求。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403.5亿元,同比增加5.8%,完成出省施工产值32.4亿元,同比增长12.6%,新签合同额689.6亿元,同比增长7.5%,在全省位次均有一定程度提升。但对标先进地市,我市建筑业发展还存在明显短板。企业综合实力不强,产值规模小,市场空间窄,本地市场占有率低,市外市场份额少以及建筑市场不够规范等,亟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补足短板,加快发展。
去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2023年7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十条意见(试行)》已有一年半时间,其中,部分规定与省新出台的文件精神不够一致,需要补充修改完善。
二、文件的出台过程
去年6月,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印发后,市住建局先后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征求意见建议。8月,在省文件和市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十条意见(试行)》的基础上,拟定了该《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9月份,征求了各县区政府、20个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市建筑业协会以及建筑企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意见》送审稿。10月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意见》。11月28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形成了最终送审稿。12月26日,该《若干意见》正式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该《若干意见》围绕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了8个方面、24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聚焦聚力“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把加快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考量,从党委政府的高度、行业发展的广度、财税金融的维度、科技创新的深度等更大范围内凝聚发展合力,深刻认识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其视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当成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明确,要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建筑业总部基地,吸引市外优质建筑企业来菏投资发展。要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要坚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任何歧视性要求,并在业务承揽、金融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要支持参与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在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以党建引领,全力支持企业外出施工,不断巩固拓展市外、省外以及境外市场。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明确,要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减免。规范建设工程款结算,建设单位执行工程预付款、工资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要落实税前扣除以及延期缴纳等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鼓励建立助企纾困基金,加大对拖欠建筑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
四是加快转型升级。明确,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快智能建造转型升级等。
五是提升质量安全。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同的工程质量监管格局、扎实推进延长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制度,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等。
六是提升监管质效。明确,要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要持续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要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七是加大金融支持。明确,要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贷款支持力度,持续加强“政银企”对接,拓展建筑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八是加快人才培育。明确,要加大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工程师队伍培育,拓展建筑业高技能职业发展通道。要加大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壮大一批涵盖设计、生产、施工、管理、运维、智能化等方面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专业人才队伍。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若干措施》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张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菏泽日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市建筑业还存在特级资质企业的数量少、整体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请问财政部门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推进《若干意见》政策落实,弥补我市建筑业领域短板?
董丽娜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建筑业是稳经济大盘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我市建筑业发展。我们将从四个方面着手,推动《若干意见》政策落地落实,助力解决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的短板和问题。
一是强化资金统筹。严格落实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和涉企奖励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重点扶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项目。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同等支持,促进企业做优做强。
二是支持建筑企业参与国有投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支持和引导建筑企业采用联合体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建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为建筑企业发展“减负松绑”,营造更加优质宽松的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建筑业融资服务。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支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主持人
谢谢董科长的解答,请继续提问。菏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们知道,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要缴纳几类保证金,那么,对于信用良好而且没有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没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王树磊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
我省根据《条例》规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的减免措施和办法。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实施办法》中第十九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额(或者年度合同额)低于300万元,且总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以免除该工程建设项目存储工资保证金。
第二种情况,《实施办法》中第二十条明确,总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指地级市)承建工程建设项目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对其新增工程建设项目降低50%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对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对其新增工程建设项目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反之,总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交银行保函前2年内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过工资拖欠的,对其新增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对其新增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100%。
以上两种情况,提高、降低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需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确认。
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如需申请减免工资保证金,请咨询市或县人社行政部门,按照流程办理即可。谢谢!
主持人
谢谢王科长的解答,请继续提问。齐鲁晚报记者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请问在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及联合惩戒方面有哪些举措?
洪萍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一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立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跨行业、跨地域联合惩戒。
一是全面归集各类主体信用信息。市发改委建设了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承接省信用平台推送数据的总枢纽。去年完成平台升级改造后,信用信息直报工作延伸到县区直部门,实现了全市信用数据报送直达、错误疑问数据即时反馈、归集处理实时掌控。截至目前,市信用平台共归集上报省平台各类信用信息11亿余条。同时,市信用平台及时将省平台推送的数据,共享给各县区、各部门应用,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联合惩戒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编制印发《菏泽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每个季度都将省平台推送的我市100万家市场主体信用评级结果共享给各县区、各部门,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参考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9个部门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25个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三是开展联合奖惩。我们通过市信用信息平台将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给市直部门、各县区,在工作中应用信用信息,开展联合奖惩工作。督促35个市直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联合奖惩落实办法,列出市场主体联合奖惩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每月统计联合奖惩落实办法的执行情况,通报到各部门,推进联合奖惩办法的有效落实。去年以来,35个部门共开展联合奖惩4.5万余次,积极引导各类主体诚信守法。同时,将省市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系统,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信用力量。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主持人
感谢洪科长的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再次感谢各位对《若干意见》有关情况的介绍和发布,对有关问题的回答和阐释,感谢记者朋友的参与。希望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角度、多形式对《若干意见》进行宣传报道,为各项举措早落地早见效,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图片摄影:李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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