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瑞,明朝正德、嘉靖、隆庆年间人,字瑁同,号信庵、稀庵,世称稀庵先生,曹县沛郡里蓝楼村(今砖庙镇十三村)人。嘉靖戊子年中举后,先选河南鹿邑知县,后任山西乐平知县。在鹿邑任上,因执法严峻,政声显著,被县民称为“蓝青天”。在乐平任上,更是体察民间疾苦,减轻民众负担,深受乐平百姓的爱戴。在乐平,至今仍流传着蓝知县审石磙巧断盗布案的故事。
话说一日早堂,蓝知县升座,见三位客商模样的人慌张张地闯入大堂,声称所贩棉布夜间失盗,恳望知县大老爷派员查案缉盗,为其挽回损失。
蓝知县详细询问了三人失盗经过,并得知客商乃山东曹县人后,便暗下决心,一定尽快侦破此案,严惩不法之徒,为家乡百姓挽回损失。
原来,三位曹县布商想贩卖棉布到乐平出售。来到乐平,天色已晚,为防不测,他们三人找了一个打粮的当场,将所贩棉布紧靠在当场的石磙边上,三个人围着石磙而眠。可由于长途跋涉,劳累过度,躺下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结果醒来一看,布匹不翼而飞。
蓝知县了解布匹被盗的经过后,深思熟虑、计上心来。第二天一大早,蓝知县忙让衙役张出告示,要公开审理山东客商棉布失盗案,被告人就是场中石磙。同时,大量收购民间棉布,以备石磙不肯招供时动刑使用。
消息传开,四面八方的百姓都云集丢布的当场里,想亲眼看看县太爷怎样审问石磙。
审问开始,蓝知县走近石磙,令其将盗布经过如实招来。可石磙毕竟不会开口讲话,更不会招供。于是,蓝知县命令衙役施以杖刑,石磙依旧不语。蓝知县佯装大怒,遂令衙役速速取收来的棉布,将石磙层层裹紧,以火焚之,看其招是不招。
一匹匹棉布被先后取开。突然一匹布中间出现了一个红绒线绣成的“赵”字,继续下去,又发现了绣有“李”“王”字样的几匹棉布。正在人们不解之时,蓝知县立命衙役,速将卖布之人捉拿归案。
原来,盗布贼正为赃物怎么出手犯难,猛听到县太爷张贴收购棉布的告示,并说要将收购的布匹焚烧。这是发财销赃两不误的买卖,于是窃贼便高高兴兴地把所盗棉布全部卖给了县衙。而三位曹县布商分别姓赵、李、王,他们为防不测,出行之前,便在布匹之内留下了自己的姓氏。此事蓝知县已经问明,盗贼并不知晓,棉布扯开之后,岂不真相大白?物证确凿,盗贼不得不老老实实地认罪伏法。
从此以后,乐平地界的土匪盗贼不敢妄为,就连乐平的地痞流氓也收敛起来。乐平大治,“蓝青天”的称呼更是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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